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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知道销售违禁药品是违法行为,但高额的利润总有人铤而走险。这不,涟水人张某两年中在江苏苏州、扬州等地销售了一百多种“三无”性保健药品,最终法网难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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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涟水人张某今年30多岁,听说贩卖保健药品利润可观,就通过网络购进一批含有违禁药品成分的所谓的“补肾药”,低价在江苏省范围内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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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检察官介绍:“张某的三无保健品主要批发给江苏省内各个保健品店,就是平时看到的“夫妻保健”、“成人保健”的小店里面。张某所卖的保健品每一粒销售的价格在一块钱、几毛钱左右,但是销售量比较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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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张某先后向江苏省的苏州市、扬州市的多家保健品店推销“每粒坚”“艾力达”等性保健药品,销售金额高达30多万元,去年被人举报在江苏省仪征市被抓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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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调查,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期间,张某销售的性保健药品多达一百一十多种,经有关部门鉴定,这些药品均为“三无”产品,里面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。据了解,这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药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成分,在药店售卖也要有相关的资质。
昨天,扬州市仪征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。公诉方认为,张某等人多次销售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、药品,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。由于张某曾经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刑,此次属于再犯,应从重处罚。建议法院以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。
据了解,仪征市检察机关还对相关被告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。目前,该案庭审已经完成,将择日宣判。
来源:荔枝网、新闻空间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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