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思想肮脏,人更脏!”近日,男记者猥亵比自己小19岁小伙的消息恶心了不少网友。
浙江温州,某报社42岁的男记者李某峰,在一次当婚礼主持人时认识了23岁的小伙项某,而后以认“干儿子”为名强行搂抱项某并摸身体,在房间内让项某对其内裤喷香水,而后用手摸项某的屁股。
在一次开车过程中,项某坐在副驾驶。李某峰一手扶方向盘,一手抚摸项某的下体。项某用手机拍下了这个过程。
项某感到不适,质问李某峰,李某峰说,“只是想帮你按摩一下”,还责备项明思想肮脏。项某报警后,现李某峰已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。项某称自己准备起诉李某峰。李某峰作为在当地有一定名气的一名记者,他的行为实在是太恶劣了。光天化日之下,竟然堂而皇之地猥亵他人,还公然指责受害者思想肮脏,到底谁更肮脏啊?干这么脏的事情,还倒打一耙,够奇葩!
长期以来,男性的性权利相较于女性,是被社会忽视的。男性在性权利受到侵害时,往往比女性受侵害时,更难以启齿。因为很容易被认为“思想肮脏”“想多了”。而在法律上,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,也确实没有那么严格。比如说,强奸罪的被害人就只能是女性,男性不能成为强奸罪的被害人。在以前,如果男性被强奸,对方甚至都不会构成犯罪。只有被害男性构成轻伤以上伤害时,才能按照故意伤害罪对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。
前些年,法律将强制猥亵罪的被害人从“妇女”调整为“他人”,意味着也将男性的性权利纳入到了刑法的保护范围。
这里的猥亵他人,不限制性别,可以是男性对女性,也可以是男性对男性、女性对男性、女性对女性,都是法律的保护范围。如果男性被强奸,被强制猥亵,不论行为人是男性还是女性,都会构成强制猥亵罪。但是,强制猥亵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存在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式等强制行为。
本案中,李某峰实施了猥亵行为,但还达不到强制的程度,只能算一般的猥亵行为。因此,警方依法对李某峰处以行政拘留七天。